唯學網(wǎng)小編提醒:本文是關于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經(jīng)濟法基礎的稅收征收管理部分,稅收征收管理部分包含的知識點為,稅務登記管理;賬簿、憑證管理;稅款征收方式;稅款征收措施和納稅人爭議情況等。本章歷年所占分值不多,題型一般為客觀題,稅款征收措施的內(nèi)容應重點掌握,熟悉滯納金的計算,同時注意合同案例中結(jié)合本章代位權和撤銷權的內(nèi)容。希望參加會計職稱考試的考生順利通過該考試。
第六章 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
[基本要求]
(一)掌握稅務登記、賬簿憑證管理、納稅申報
(二)掌握稅款征收措施
(三)熟悉稅務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
(四)熟悉違反稅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
(五)了解稅收法律關系及我國稅收征收管理體制
(六)了解稅款征收方式、稅務檢查
[考試內(nèi)容]
第一節(jié) 稅收法律關系與稅收征收管理體制
一、稅收法律關系及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
(一)稅收法律關系
稅收法律關系是稅法所確認和調(diào)整的稅收征納主體之間在稅收分配過程中形成的權利和義務關系。與其他法律關系一樣,稅收法律關系也由主體、客體和內(nèi)容三部分組成。
(二)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
1.稅務機關的權利和義務。
稅務機關作為國家稅收征收管理的職能部門,享有稅務行政管理權。其主要權力有:法規(guī)起草擬訂權;稅務管理權;稅款征收權;稅務檢查權;行政處罰權等。
稅收征收管理機關在行使職權時,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。包括:宣傳稅法,輔導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;保密義務;為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、開具完稅憑證的義務;受理稅務行政復議的義務;回避義務等。
2.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的權利和義務。
在稅收法律關系中,納稅人處于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地位,須承擔納稅義務,但也仍然享有相應的法定權利。其主要權利有:知情權;要求保密權;享受稅法規(guī)定的減稅免稅和出口退稅優(yōu)待;多繳稅款申請退還權;陳述權、申辯權;要求稅務機關承擔賠償責任權等。
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的義務,包括:按期辦理稅務登記,并按規(guī)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的義務;按規(guī)定設置賬簿,并正確使用、保管有關憑證的義務;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義務;按期繳納或解繳稅款的義務;接受稅務檢查的義務;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、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(fā)生爭議時,必須先履行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,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的義務,然后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和起訴等。
二、稅收征收管理體制
目前,我國的稅收主要由稅務、海關等系統(tǒng)負責征收管理。在省以下,稅務系統(tǒng)按稅種征管分設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,分別負責中央稅、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和地方稅的征收管理工作。海關系統(tǒng)負責征收和管理的稅種有:關稅;船舶噸稅;委托代征的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增值稅、消費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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